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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发改委关于印发《静安区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6-06-11 国际能源网 125 0
核心提示: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静安区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4月15日静安区2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静安区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静安区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

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静安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降碳工作部署,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6年静安区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 主要工作目标

2026年静安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量按照本市要求完成年度目标。(具体以市级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 重点工作安排

(一)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

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落实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探索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全力推进节能降碳目标,加强对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鼓励本区高能级企业积极加入CN100绿色低碳供应链链主联盟。做好地方碳市场监管,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二)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做好市级对“十四五”区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各项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目标分解与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推进工业企业开展能效诊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碳排放统计快报制度,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

(三)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6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590千瓦以上。推动“光伏+”工程,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把关增量建筑光伏建设有关规定。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静安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静发改委〔2025〕8号)要求,推动已建光伏项目高效安全运行。

(四)推动产业低碳体系构建

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力争培育和引进绿色低碳行业龙头或核心企业。引进和培育节能科技项目和企业。大力推动数据中心能效提升。配合市级部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和“四绿”企业创建。

(五)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

2026年新建民用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规模占比不低于10%。加大建筑领域工业化、智能化转型力度,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占比90%以上。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50万平方米。引导公共机构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推进公共机构参与虚拟电厂、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等。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完成5家以上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等建设,开展校园绿色低碳宣传教育。

(六)推进交通领域节能降碳

完善公共桩布局,完成1-2个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加强新建、既有公共停车场(库)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

(七)提升资源循环利用能力

统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做好一次性塑料用品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做好商务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数据填报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推进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改造升级。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无废城市”建设等工作。

(八)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推进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新型电力系统、节能降碳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鼓励各功能片区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和材料。

(九)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建设各类绿地5.4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3万平方米,专用绿地2.4万平方米;建设立体绿化1万平方米;建设绿道1公里,新增城市公园1座,口袋公园3座。探索打造零碳(近零)公园。

(十)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

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和上海国际碳博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公共机构示范效应,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组织开展碳核算认证等相关政策解读、技术培训,宣贯《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

(十一)推进绿色低碳区域行动

扩展完善市北虚拟电厂建设,支持市北园区探索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市级零碳园区。

(十二)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相关工作。

(十三)完善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

研究制订、修订本区节能减排和双碳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区级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做好企事业节能降碳扶持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引导区内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税收优惠政策。

(十四)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加强市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等监督检查。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

附件: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

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

时间进度

责任部门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

1

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落实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探索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商务委、科技经济委等

2

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统筹推进和目标任务分解,加强对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与日常考核,强化工作推进与协调机制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

3

鼓励本区高能级企业积极加入CN100绿色低碳供应链链主联盟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科技经济委

4

推进碳普惠体系常态化运行,扩大减排场景和减排项目覆盖面

全年推进

生态环境局

5

编制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年内完成

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6

做好市级对“十四五”区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各项工作

三季度完成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商务委、科技经济委等

7

强化重点单位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发布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名单,开展2026年重点单位的碳排放双控目标分解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科技经济委、建设管理委、文化旅游局、绿化市容局、投资办、卫生健康委、统计局等

8

开展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实施2025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年内完成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科技经济委、建设管理委、文化旅游局、绿化市容局、投资办、卫生健康委等

9

推进工业企业开展能效诊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

年内完成

商务委、科技经济委、建设管理委、卫生健康委、文化旅游局、教育局等

10

落实碳排放统计快报制度,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工作;按季度提供全区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简析,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能耗指标完成情况等

全年推进

统计局

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1

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增光伏装机规模5500千瓦(具体以市级下达的指标为准,各部门、街镇分解目标详见附件)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机管局、教育局、国资委、科技经济委、民政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房管局、交通委、各街镇

12

强化光伏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争光伏发电量年等效利用小时不低于1100小时

持续推进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机管局、教育局、国资委、科技经济委、民政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房管局、交通委、各街镇

13

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静安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静发改委〔2025〕8号)要求,推动已建光伏项目高效安全运行

年内完成

发展改革委、规划资源局、建设管理委、应急局、房管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14

严格把关增量建筑资源,按照“能建尽建”原则,在立项审批、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节能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光伏建设有关规定,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试点,按季度报送光伏进展情况

持续推进

建设管理委、发展改革委、规划资源局

推动产业低碳体系构建

15

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力争培育和引进绿色低碳行业龙头或核心企业

年内完成

科技经济委、发展改革委

16

配合市级部门大力推动数据中心能效提升。

全年推进

科技经济委

17

配合市级部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和“四绿”企业创建

年内完成

科技经济委、商务委等

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

18

2026年新建民用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规模占比不低于10%。

年内完成

建设管理委

19

加大建筑领域工业化、智能化转型力度,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占比90%以上。

持续推进

建设管理委

20

落实市住建委下达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任务

年内完成

建设管理委

21

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50万平方米,落实市住建委下达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以上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年内完成

建设管理委

22

开展重点楼宇绿色体检,加强结果运用

全年推进

建设管理委、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23

大力推进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绿色建筑的建设;学校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全年推进

建设管理委、教育局

24

推进建筑节能精细化管理,加强能耗监测数据分析,做好区能源和双碳智慧监管平台的管理和楼宇分项计量装置的维护,确保上传市平台数据正常率达到90%以上,为全区碳排放双控提供支撑

全年推进

建设管理委

25

全面提升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探索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分级试点

年内完成

建设管理委、机管局、发展改革委

26

引导公共机构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推进公共机构参与虚拟电厂、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等。

持续推进

机管局、各相关部门

27

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等建设,开展校园绿色低碳宣传教育

持续推进

机管局、商务委、教育局

28

完成5家以上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推动高能耗单位开展节能改造、优化节能运行管理

年内完成

建设管理委、卫生健康委、机管局、文化旅游局

29

完成北站医院等9个节能改造项目

年内完成

卫生健康委、机管局

推进交通领域节能降碳

30

加强新建、既有公共停车场(库)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

全年推进

建设管理委(交通委)、机管局

31

加快推进既有社区和市政配套配建充电桩工作,完成1-2个充电桩示范小区,配合电力公司完成1个老旧小区电力扩容项目

年内完成

发展改革委、房管局、相关街镇

提升资源循环利用能力

32

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跟踪评价各领域相关任务落实情况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委、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等

33

指导督促区内大型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等,积极落实做好商务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数据填报工作

全年推进

商务委、市场监管局

34

加强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旅游饭店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工作,推进星级旅游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全年推进

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35

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地调研和暗访抽查,发现违反减塑限塑要求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

年内完成

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委、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36

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市级要求配合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发布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情况年度报告

全年推进

商务委、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机管局、教育局等

37

进一步推进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提升塑料品类源头精细化分类收集

全年推进

绿化市容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委、机管局

38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推进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改造升级

全年推进

绿化市容局

39

推进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提升处置场所发展能级,积极拓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场景

全年推进

建设管理委

40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年内完成

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部门

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41

推进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新型电力系统、节能降碳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

持续推进

发展改革委、科技经济委、生态环境局

42

鼓励各功能片区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和材料。

持续推进

各功能片区

43

支持从事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持续推进

科技经济委

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44

大力推进各类绿地建设,建设各类绿地5.4万平方米;建设立体绿化1万平方米;建设绿道1公里,新增城市公园1座,口袋公园3座。

年内完成

绿化市容局

45

积极推进静安公园改造项目。推进岭南公园围墙打开及景观提升、彭浦公园改造项目等建设。推进马勒别墅绿地、同乐坊绿地等口袋公园改建。

全年推进

绿化市容局

46

探索打造零碳(近零)公园

全年推进

绿化市容局

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

47

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与国家安排同步

各相关部门、各街镇

48

组织参加2026年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和成果博览会

年内完成

发展改革委、建设管理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委、科技经济委、机管局等

49

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月活动

持续推进

建设管理委(交通委)

50

严格控制机关、学校、医院、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机构的用能总量

全年推进

机管局、各相关部门

51

充分发挥机关、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机构示范效应,推进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调适工作,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持续推进

机管局、各相关部门

52

组织开展碳核算认证等相关政策解读、技术培训,宣贯《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

十一

推进绿色低碳区域行动

53

扩展完善市北虚拟电厂建设

全年推进

市北园区

54

支持市北园区探索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市级零碳园区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市北园区、科技经济委等

十二

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55

继续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

56

继续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制度与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

57

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本市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协同推进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

全年推进

生态环境局

58

持续落实低效VOCs管理要求

持续推进

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交通委)

十三

完善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

59

研究制订、修订本区节能减排和双碳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

60

科学合理安排区级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加强预算管理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61

做好企事业节能降碳扶持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引导企事业优化产业结构、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建设管理委、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科技经济委、房管局、投资办、各街镇

62

落实我区有关鼓励企事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的政策,及时兑现企事业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63

引导区内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更多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持续推进

投资办

64

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税收优惠政策

持续推进

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

十四

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65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能耗在线监测专项监察,强化节能管理基础能力

全年推进

发展改革委、科技经济委等

66

对重点用能单位的重点能源计量器具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培训情况进行监管;加强市场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等的监督检查

全年推进

市场监管局

67

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优化项目节能审查闭环管理,严格进行节能审查验收,加强能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持续推进

发展改革委、建设管理委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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